各系:
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进一步加强试卷质量及管理,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试卷质量及管理专项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越外教发〔2024〕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试卷专项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试卷质量及其管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实施评价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科芳 李 敏
副组长:张玉宏 俞科安
组 员:王勇 李晓东 尹付 叶依群 陈琨琨 陈初旦楼凌玲 顾童 冯秋琴 李桦 各教研室主任
二、评价目的
进一步明确试卷质量及其管理的基本要求,全面提高试卷质量及其管理水平,通过对试卷质量及其管理的评价,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高质量、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三、评价对象及评价学年
评价对象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所有课程的考试(查)试卷,包括与其相应的教学大纲、评分标准、参考答案和试卷分析等材料和试卷的管理情况。
评价学年为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四、评价的内容与权重
试卷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命题质量(40%)、试卷评阅(30%)和试卷材料(30%)等三个方面。
试卷质量管理评价主要包括试卷总体质量(60%)、试卷质量过程管理(30%)和试卷质量持续改进(10%)等三个方面。
五、检查要求
1.各系应高度重视试卷检查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制订自查计划,严格按照检查要求以及时间截点完成各项工作。
2.各系试卷检查须全覆盖,检查结束后,相关问题试卷反馈给各任课教师进行整改。
六、评价方式与程序
评价工作遵循“严格标准、公平公正、注重质量、分类评价”的原则,采取各教研室各系自查互评与学院质量抽检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试卷检查分三个层面:教师自查——各教研室、系自查互查——学院抽查。各环节检查及时间要求如下:
(1)教师自查(2月25日-3月6日):要求任课教师对所教学课程每一份试卷以及对应资料进行自查,要求检查率100%,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教研室自查互查(3月7日-3月25日):教研室安排专人对每门课每一份试卷以及相关资料进行自查互查,对有问题试卷及时反馈,并要求相应教师进行整改。检查人填写《试卷质量抽查评价表》(附件1)(五个学期所有课程全覆盖)、《试卷质量抽查及改进情况汇总表》(附件3)交学院存档备查。要求检查率100%。
(3)学院抽查(3月26日-4月10日):学院检查小组成员依据《试卷质量管理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进行全覆盖自查评价(100%),并根据《期末试卷(答题卷)目录》,随机性抽取试卷,所抽试卷尽量包含线上、线下、开卷、闭卷和多样化考核等不同考试类型,依据《试卷质量抽查评价表》(附件1)进行质量评价,反馈有问题的试卷并要求相应教师及时整改。
八、检查材料存档
各系在全部试卷检查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反馈并督促整改课程试卷质量及其管理问题,同时于3月25日前上交《试卷质量抽查评价表》(附件1)(纸质稿)、《试卷质量抽查及改进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至A217(按学期分开整理)。
附件:1.试卷质量抽查评价表
2.试卷质量管理评价表
3.试卷质量抽查及改进情况汇总表
4.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试卷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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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4日